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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应邀来必赢官网举行学术讲座

2024-11-12 15:19:27浏览

2024年11月9日下午,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莅临必赢76net线路官网鼓楼校区,为必赢官网师生举行了主题为“怎么分析行政法案例”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院长彭岳教授主持,肖泽晟教授、李晴副教授、白云锋副教授与谈。参加讲座的还有必赢官网张慰副教授、东南大学郑晓军副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王明喆博士等。

讲座伊始,肖泽晟教授代表学院对余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在场师生介绍了余教授的研究方向与学术成就。

一、讲座环节

余凌云教授指出,行政法案例分析是将行政法知识综合性运用的过程,是所有法学学者最后都要进行的工作、具备的本领。就案例教学而言,不同教师有着不同的教学方法。总体上,行政法的教学目标有三:一是教会学生如何像法官一样解决纠纷,二是帮助学生系统性地温习法学理论,三是检讨制度与政策。行政法案例分析方法就是在这些目标下展开。

余凌云教授对比了行政法学界现有的法律关系分析方法、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的优缺点。余教授结合诸多具体案例指出,法律关系分析方法将案件放在固有法律框架内解决,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基于现有制度的批判性反思,其思考模式对行政法案例分析有着积极效果。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则在民法学界广受推崇,民法学者利用该方法有两大前提,一是民法教义学的充分发展,二是民法请求权体系相对完善。但行政法是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以上两种方法面临法律关系理论在行政法上拓展不足、以行政行为为核心展开的行政法实践性强、同请求权基础弥合度差等问题。因此,对两种方法只能有限度地、简要地借用。

进一步,余教授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提出了“三步分析法”的分析框架:第一步,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争议,尤其是提炼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事实,熟悉并关注到判决书内的每一个细节,如时间顺序问题;第二步,检索法规范,即以“任何主张都要有法依据”为前提穷尽所有可能的法规范;第三步,分析案件和解决争议,在此过程中应当关注法律解释问题,区分不同法律关系以进行法规范应用,以实质分析和纠纷化解为引导,而非拘泥于形式框架。

二、与谈环节

彭岳教授再次介绍了余凌云教授,以南大近年来实证分析法学的学术传统和风格回应了余教授的观点。彭教授指出,国际法I(issues)R(rules)A(application)C(conclusion)的分析框架和余教授的三步分析法有着同构性,并以自己指导学生的经验高度认可了本次讲座的内容,强调法学生要强化寻找法律依据的敏感性和基础能力。

肖泽晟教授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指出,身份不同使得分析框架不同。法学实务工作者要根据证据进行事实判断,而非轻信当事人的观点,法律人应当在工作中(以及研究中)穷尽法规范,甚至要深入了解规范的历史变迁。作为反思,肖教授还指出了“三步分析法”可能的不足:第一,该框架并非一定放之四海而皆准,应当一定程度上应当考虑(行政)相对人应该享有的权利;第二,事实上可能存在无法通过司法方式解决的案件,不存在规则依据,但该类案件很可能存在学理意义——案例分析从来不仅仅是服务于实践,也要服务于学术研究。

李晴副教授首先表达了对余凌云教授能够应邀前来的感谢,这次讲座让南大学生学习到最新的案例研究学术动态,意义重大。法学是一个务实的学科。李晴副教授结合自己的学习和教学经历,强调了鉴定式案例分析在补基础、抓问题上的重要作用。在熟练鉴定式、构建出规范与教义体系之后,“三步分析法”可进一步运用于分析和解决疑难法律问题。

白云锋副教授高度肯定了余凌云教授讲座内容的丰富程度,强调了行政法和民法学习上的不同。实践上,指出同学们应当关注余教授分享的诸多宝贵经验,批判性看待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同时提醒南大法律人要关注实务,以问题为导向。

张慰副教授从宪法学和德国法的角度对余教授分享的内容进行了评议,指出了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在德国主要应用于教学,并非是立足法官立场、实践式的,该方法能够帮助学生进行理论性、体系性、知识性的学习。余凌云教授提出的“三步分析法”是超越学生学习的、视角更为广泛的方法。

提问环节,余凌云教授耐心解答了几位同学的疑问,并谦虚地指出,“三步分析法”仅是自己教学的经验总结,希望获得学界同仁的意见和建议。案例分析的关键是始终怀有批判精神,老师的作用是“喂招”,让同学们在案例中有所知、有所得、有所悟,以期让每一位接受法学教育的同学都能在实践中提升自己的能力,应对法律实践“见招拆招”,贡献于中国法治。

最后,主持人彭岳教授作了简短的总结,并代表法学院与所有参加讲座的同学,再次感谢余凌云教授的到来,期待余教授再次光临。